第三十篇 · 前传:雪山上的眼睛
一
弗雷德成为“林中人”之前的事,委员会一个字都没给。
本篇是纯粹的演义前传,献给那个把婚戒带进坟墓的男人。读之前请记住:正史里的弗雷德从欧特斯围攻战开始,之前的他,无人知晓。
无人知晓,恰恰是可以任意书写的地方。
二
他来自一个下雪的地方。
雇佣兵这行,出身即装备。沙漠里长大的人擅长耐热和长途,城市里长大的人擅长巷战和伪装;雪山里长大的人,擅长等待。
雪山的猎人打一头鹿,可以蹲三天。三天里不动,不吃热食,不点火,呼吸压得比风还轻。这种猎法教出来的孩子,后来拿起狙击枪,就像拿起了另一根登山杖。
弗雷德的等待,是雪山教的。
他为什么离开雪山?野史的答案是:雪山里没有仗打,而和平年代的猎人,是最没用的职业。猎物越来越少,保护区越来越多,猎人们一个个改了行。有人去当了护林员,有人去开了民宿,他去了南方。
南方有战争。战争永远需要会等待的人。
三
她在山下的小镇等他。每年冬天他回家,春天他出门。婚戒是某一年冬天买的,镇上的银匠打的,样式简单得近乎粗陋。她不在乎。她说:戒指是圆的,圆的东西没有开头没有结尾,这就够了。
他去卡莫纳那年,她送他到镇口。她说:打完就回来。
他说:打完就回来。
雇佣兵的对话永远这么短。因为长话说了没用,仗什么时候打完,不是士兵说了算的。
后来的事,有两种野史的方向。
方向一:她病逝了。他没能赶回去。戒指成了遗物。
方向二:她还活着,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,等一个没有归期的归期。戒指是信物,也是缓刑通知书。
编者不选。因为卡莫纳的逻辑是:无论哪个方向,结果都一样——
他在北山的酒店里看水库,一看就是很多年。
四
欧特斯围攻战期间,他发现了矿脉的秘密。正史说他“收集情报”,演义版本补一个细节:
他是在一次狙杀任务的潜伏中发现的。潜伏点在一处废弃的勘探洞口,洞里有战前勘探队留下的岩芯样本和图纸。他在洞里蹲了两天,等目标出现。目标没出现,他把图纸看完了。
猎人看不懂地质图。但猎人看得懂“值钱”两个字。
任务结束后,他做了一个猎人式的决定:不声张,不挖掘,先记住。
记住山的秘密,比占有山的秘密更安全。这是雪山教他的第二课。
五
很多年后,弗雷德从北山消失。
没有人知道他去向。但如果允许编者给这个演义前传一个结局,编者会这样写:
他回了雪山。
不是衣锦还乡——雇佣兵没有衣锦还乡这种东西。他只是在一个冬天回到了镇口,像很多年前离开的那个春天一样,一个人,一个包。
镇上的人认不出他了。银匠死了,镇子变了,山还是那座山。
他在山脚下住下来,做回了猎人。保护区不让打的,他绝对不打;让打的季节,他打得比谁都少。够用就行。
有人问他:外面那么多年,挣着钱了吗?
他说:挣着了。
钱呢?
他说:花完了。
只有无名指上那枚戒指,旧了,但没摘。
——以上,皆稗官之笔。
但若有人在北山的雪原上,捡到一枚婚戒形状的信物,请记得这个稗官故事。